侧身自叹乾坤隘 饮恨徒悲社稷墟
——明末清初隐士董樵拒不剃发的故事
汉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满族的发型与汉人迥异,该族男子的发型是把前颅头发剃光,后脑头发编成一条长辫垂下。清军入关后,满清政府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高压政策,强制推行“剃发令”,遭到各族人民,尤其是汉人的强烈反对与抵抗。
山东省荣成市档案馆馆藏《董樵册页》中有姜埰为董樵所写的传记,其中就细述了明末清初隐士董樵宁肯扮作道士也不愿剃发受辱的故事。
董樵,原名震起,字樵谷、莺谷,号东湖,后易名朱山樵,山东莱阳大淘漳村人。董樵的生卒年月不详,据相关资料考证,大致可推断出他应该出生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至四十四年(1616年)之间。董樵是明末清初的一名爱国主义诗人。明朝灭亡后,他长期隐居,并参与策划了山东著名的“于七起义”。姜埰是董樵的二姐夫,名埰,字如农;其弟名垓,字如须,时称“两姜先生”,“两姜”在当时很有名气,且志节高尚,明亡后坚决不仕清。
据姜埰在《董樵传》中记述:“公自遭乱后,变易姓名混迹弋钓,尝织草为冠,象日月于上。”大意为:明亡后,董樵隐姓埋名,过着“织草为冠”的生活,拒不剃发。一天,董樵客居不夜城,与友人出行,正好遇见跨马而行的不夜令之子,他看见董樵的发冠很奇怪,就命令董樵摘下草帽,董樵因未剃发,所以不肯摘下帽子,于是,不夜令之子就命令手下强行摘掉了他的草帽,帽子被摘下后,董樵的头发立即暴露出来,友人见状,赶紧上前为他开脱说:“这是个狂生,放了他吧。”不夜令之子离开后,董樵十分不屑,就随口骂了他几句。不曾想,被其手下听到并汇报,不夜令之子得知后十分气愤,立即令手下将董樵捆绑到不夜城县衙,并将董樵没有剃发之事告诉了不夜令。不夜令将董樵呼入公堂对其审问,董樵进入公堂后立而不拜,不夜令大怒,强令手下将其头发尽数剃光,然后将他拖出公堂。董樵以手摩顶,仰天而叹:“让我5年苦心顿丧你手。”左右又告诉了不夜令,不夜令怒道:“你若真是自爱,去死吧!”遂将董樵收捕下狱。不夜城的缙绅听说此事后,纷纷前来为董樵求情,他这才得以出狱。出狱后,在友人的劝说下,董樵虽然内心十分不悦,但也只能暂时隐忍。“公既忍之,不乐,再迁于东海之西山,与北海之赵先生结茅而隐。”
传记中提到的赵先生,即赵士喆,字伯濬,掖县前明贡生,是后来董樵与其一起“结茅而隐”的挚友,两人相交甚厚。他们时常“与明末遗民聚首宴饮,冀图恢复明王朝。幅巾野服,啸傲岩谷,或有时相向恸哭,声震林木。”赵士喆著作很多,有《石室谈诗》《建文年谱》《观物斋集》等。赵士喆于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过世,董樵悲痛之余曾作《哭赵伯濬先生》一诗:“忆昔相逢斗酒初,松椒明月照檐除。侧身自叹乾坤隘,饮恨徒悲社稷墟。亡国须眉羞献媚,入山血泪只藏书。中宵不寝看长剑,太白光橫过碧虚。”借此纪念这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抒发自己心中的块垒与悲愤。
《董樵册页》共23页,横54厘米、纵35厘米。内容涉及从顺治十四年(1657年)至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近30年。其中,除了《董樵传》外,该册页还收录了董樵的23位友人为其所作的诗、书、画等作品24幅。这些作者,从名重一时的画家、前明遗老,到江南名士,他们或书、或诗、或画,全面而生动地介绍了董樵的生平,以及他们与董樵交往的故事,有的赞其才学与人品;有的感其命运多舛;有的叹其几十年隐居之艰辛,字里行间,流露出他们对国破家亡的无奈与愤懑。董樵作为一个参加并策划过“于七起义”的代表,有其特殊的历史地位,这些作品历经300余年至今保存完好,实属珍贵。